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李某某、吴某被控玩忽职守、受贿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1992年11月23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向江北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在受公司委托购买桐油时,未查看供货方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未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轻信诈骗集团,以致所抽样检验的样品被调包,购回200桶假桐油,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0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李某某、吴某还分别收受供货方贿赂8000元和2000元,故指控二被告人犯有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后李某某家属找到智豪刑事律师团为其辩护,智豪律师团队在仔细分析案情后在法庭上作出精彩辩护,后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团队讨论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