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受贿罪适用缓刑的条件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受贿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三)日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四)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五)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六)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团队讨论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