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职务犯罪辩护经验不完全总结(一)

马德军律师按:在我国目前“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抓铁有印、踏石留痕” 的反腐呈现出持续高压态势、民众击掌叫好的背景之下,如何为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话题,就显得有些敏感和逆潮流而动。然而从依法治国的背景、从律师的视角出发,探讨此类问题不仅无害,更是有益,作为在野法曹的刑辩律师发声越多、越大、越能形成一种强大的合力,越有利于推动法治观念的形成和法治国家理想的实现。众所周知,我国宪法已明文写入“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2012年新修行的刑事诉讼法又再次重申了该原则并将之确定为该法的一项重要职能。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选择执法、随意执法、证据调取的程序违法性等不为普通百姓所知的事例时有发生。作为理性的、冷静的法律人也常常难以保持淡定,而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理应具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义感和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乃至不惜与世界为敌去“为坏人说话”的勇气。当然作为辩护律师,仅仅有勇气还远远不够,刑事犯罪辩护更需要娴熟的法律知识功底、超人的智慧和以及妥当的辩护策略等。

2015年9月,本人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犯罪辩护培训班的培训学习,本期的主题是职务犯罪辩护。在这段时间里,本人有幸和各位大律师及其他同行切磋交流,共同探讨职务犯罪辩护的道与术、理想与现实、策略与技巧、现状与未来。现将本人在培训中所得结合本人工作经验作一不完全总结,以飨律师同行和众法律爱好者。

 

职务犯罪辩护经验不完全总结(一)

    1.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律师在职务犯罪辩护中,可针对职务犯罪中司法理论和实践上的难点、有争议点从有利于辩方的角度充分论证,说服法官。

2.辩护律师要谨言慎行。在法庭上,对法官的尊重就是对法律的尊重,遵守法庭纪律就是遵守法制规则;对公诉人的尊重,表现为语言文明、对事不对人;法庭辩论的唯一目标就是要亮明自己的法律观点去说服法官。

3.正确看待媒体的作用,不要高估新闻监督的作用。刑辩律师要明白,媒体不是自己免费广告的代言人,也不是社会第二法庭,更不是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第二辩护人、代理人,利用媒体炒作失败的案例不少,新闻不是你想炒想炒就能炒,谨慎为之;防止媒体对自己的观点断章取义。

4.贬损律师同行不会抬高自己身价,反而会自毁形象。

    5.表面看无罪辩护判决越来越少,好像无罪率越来越小,实际上很多案件被消化在公安、检察院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最后以撤案和不起诉处理,无罪率实质上是大大增加了。无罪辩护,律师大有可为。

    6.职务犯罪辩护中,要从形式辩护转向实质辩护、有效辩护。

7.司法实践中,在职务犯罪的认定上,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受贿数额、未遂等方面均存在疑难点,“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律师应加强学习、扎实理论功底,在多方面从有利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入手,展开实质、有效辩护。

8.司法实践中,侦办机关对罪名的认定未必妥当,作为辩护律师可在案件定性方面着力,从罪重罪名辩护为罪轻的罪名,尤其在受贿罪方面,律师有极大的空间。

9.律师的辩护,前提是尊重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正所谓证据为王,策略和口才为辅。固然无罪辩护并获得成功,是刑辩律师最大的从成功,但并非每一个案件都做无罪辩护才是精彩的,最重要的是辩护观点被采纳;选择做无罪辩护,不能盲目碰运气,要根据事实证据。

10.刑辩律师要敢辩,敢于有理有据地提出合理怀疑,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团队讨论
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