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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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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常务副区长(厅级)受贿4000余万元 智豪律师辩护从轻处理

辩护意见:被告人在纪委未掌握其受贿线索的情况下主队交代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借款人(行贿人)有现实的借款需要,双方约定的利息没有达到司法解释规定不予保护的范围(年息36%),并非高息,故利息不应当认定为受贿。
 
案件结果:从轻处理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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