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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八万余元,经智豪律师辩护,获轻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缓刑

重庆人杨某,男,27岁,汉族,大学文化,系重庆某公司员工。
重庆市某区公安局指控杨某伙同他人,收受外单位人员现金八万余元,并致本公司利益受损。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团队资深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经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书面向公诉机关出具《辩护意见书》,使公诉机关采纳了杨某系自首、从犯的意见。
经重庆市某区法院开庭审理,对智豪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均予采纳,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因为缓刑,被告人杨某的工作保住了,对智豪律师的工作表示满意。

智豪团队是重庆乃至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知名刑事律师、法学专家、博士等人才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律师作为首家向社会公开承诺所承接刑事案件经过全体律师的集体讨论以确定最佳的辩护方案——“集体智慧、团队资源”,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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