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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地址:重庆市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B栋25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斜对面)

初红漫

初红漫

管委会副主任


详细介绍


        初红漫,女,法学博士,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重庆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美国韦德恩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初红漫律师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刑事辩护的实务工作。理论研究涉及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被害人学等多个领域,主持、主研的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在《法学论坛》、《河北法学》、《河北学刊》、《重庆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学术界》等高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初红漫律师始终秉承最大化服务当事人的目的,在长期的刑事辩护实务中,以博学精到的刑辩知识、专业独特的刑辩技巧和耐心细致的服务风格,受到当事人及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在承办的刑事案件中,被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处缓刑的案件近20起;同时,专业的职业素养也使得初红漫律师成为承接疑难刑事案件的专业户,国家赔偿、被害人维权等疑难案件在初红漫律师的办理下,均达到令当事人十分满意的效果。2015年11月初红漫律师还代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出战重庆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并在大赛中一举斩获最佳辩护人和最佳辩护人团队两项殊荣。此外,初红漫律师还经常在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圈”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时评文章。其中,《杀人罪,美国与我们的有何不同》一文被《律界人生》全文转载;而《围观汕头“土政策”:律师会见须持告知回执》一文则直接导致汕头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联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文件的废止。
 
执业期间,办理的主要刑事案件:
      1.陆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涉案车辆12辆,被成功取保并最终撤销案件。
      2.熊某强奸案,成功取保并最终撤销案件。
      3.黄某因犯强奸罪在侦查期间死亡案,国家赔偿,成功索赔50万元。
      4.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谭某贪污案,成功辩护,不起诉。
      5.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20余万,被成功取保。
      6.冉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涉案金额20余万,被成功取保。
      7.刘某故意伤害案,重伤,成功辩护,终获缓刑。
      8.刘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海洛因毒品数量4公斤,被判死缓。
      9.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局长石某受贿案,涉案金额40余万,自首,判处5年6个月有期徒刑。
     10.曾某聚众强制侮辱妇女(未成年人)案,自首,获得被害方谅解,获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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